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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

发布:2009-06-19 11:00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关于对获证企业免费发放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通知

各消防产品获证企业:
  2009年5月1日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将重新颁布实施,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,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,保障公共安全,促进社会和谐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尤其是消防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因此,必须对消防产品严格管理。新消防法第二十四条中对消防产品基本的要求、市场准入制度、信息公布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。
  为了回馈各消防产品获证企业多年来对于我中心工作的支持,同时也为了获证企业更好的了解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,明确消防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,我中心将免费对获证企业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》,获证企业每家一册,请见此通知后与我中心联系。

  评定中心联系人:姜红、王婧
  电话:010-87816284、67274320
  传真:010-87278660
  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四日


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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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邮编:33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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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销售总经理:曾福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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